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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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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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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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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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展截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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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额满将提前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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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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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会向贸促会申请人员复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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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日后的报名企业无法出现在贸促会人员复核名单上,因此无法通过我会做统一的因公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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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企业发邀请函核对版,企业在核对后,向我会反馈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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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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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持因公护照的企业寄送任务批件、任务通知书等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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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根据交费情况划分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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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交纳费用的企业及组团单位暂不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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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会以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发第一次邀请函,开始申请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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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后先复印留底,然后开始申办签证。邀请函仍有问题的,须等到4月24日第二次发邀请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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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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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邮通知展位图和展位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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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会以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发第二次邀请函,开始申请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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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函仍有问题的,须等到5月15日第三次发邀请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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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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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具增租申报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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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后报来的展具增租将加收30%的租赁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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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日期及之前提出改装申报的企业按300元/展位加收改装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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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5日至5月26日提出展位改装要求的,加收1000元/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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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第三次邀请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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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后不再发邀请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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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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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日期及之前通知拒签或退出的,展位费退90%,报名费不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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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7日至此日期期间提出展位改装要求的,加收1000元/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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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日期之后,我会不再接受展位改装要求和展具增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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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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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电邮向参展企业发《参展商手册》,请企业自行打印阅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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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在网站上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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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6日至此日期之间通知拒签或退出的,展位费退50%,报名费不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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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通知拒签或退出的,展位费不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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